关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被解雇员工所提供的补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根据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以及其薪资水平来确定经济补偿金的金额。
若员工为公司服务满一整年,则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服务时间在六个月至一年之间,则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进行支付;
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同时,在计算工资时,应以员工在解除合同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且该金额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其次,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但支付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