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了工伤事故之后,倘若您被确认为工伤员工,那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通常需要60个工作日。
如有必要,这个时间也可适当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各地区设立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从收到您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计算,截至第6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出具。
如需额外时间,经过批准最多可再延长30个工作日。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是他们的近亲属,他们应向所在地区设立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