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您处于试用期阶段时,每月经费支付应不低于贵司同等职位最低档薪资标准或劳动合同所明确约定之薪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亦不能低于贵公司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然而请注意,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仅为六个月,并且同一家企业与同一位劳动者之间只允许设定一次试用期。
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未能达到贵公司的录用要求,贵公司将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