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依据法律法规判定为非法辞退行为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双倍作为赔偿金;
反之,倘若依据法律法规判定为合法辞退行为,则需向该雇员支付适当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当由于求职者自身因素而导致其被公司辞退时,用人单位毋须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或补偿金。
在此情况下,经济补偿金额度将根据求职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份为基础,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求职者。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为一年的服务期;
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将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此处所提及的薪资指的是求职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若双方因辞退事宜产生纠纷,可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
劳动仲裁通常包括以下四个主要环节:
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机构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准备阶段以及仲裁审理过程。
当事人提出申请:
当事人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其相关文件和证据。
仲裁机构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若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规定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仲裁准备阶段:
仲裁委员会对已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建仲裁庭。
仲裁审理过程:
仲裁庭应在开庭五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
若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