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劳动者在其就业机构购买了工伤保险之后遭遇了工伤事故,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下列工伤保险待遇款项:
包括住院膳食补贴以及安装与调整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此外,如劳动者需要跨区域进行康复治疗,相关的交通与住宿费用也会被纳入工伤保险范畴之内;
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工伤保险基金还可能会支付患者额外的其他待遇款项。
而对于雇佣方来说,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则主要是在员工接受工伤治疗期间支付全额的工资福利;
同时,对于那些因工伤致残并达到五级和六级程度的员工,雇主还需按照月度标准为他们发放相应的伤残津贴;
除此之外,雇主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其他必要的工伤保险待遇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