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享有以下的权力和责任:
1.请求房地产开发商依照签订的合同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交付房产的权益;
2.要求开发商按时履行交房义务的权利;
3.维护自身在完成产权登记以及户口迁入手续方面的合法利益;
4.在开发商未按时履约时有权选择暂停支付购买房产价格款项;
5.进行房产质量检验以确保符合合同条款的职责;
6.获取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权利;
7.在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的权益。
同时,购房者也需要承担以下的责任和义务:
1.对开发商发出的房产质量检验通知予以回复的义务;
2.按期支付购买房产价格款项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