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驱离租户,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倘若租赁合同之中已确切规定,房租应由承租方直接交付至中介机构,再由中介机构将其转交予出租方,此时,承租方如已完成租金支付,便仅能向中介机构追索,无权擅自驱离租户。
然而,若租户在中介机构失联或倒闭后,仍拒不向房东支付租金,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通常而言,房东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驱离租户。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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