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施工现场因意外遭受工伤,贵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在收到事故通知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若企业未能依照上述流程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该项权利则将由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享有,他们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满一年的期限内,直接向贵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承受伤病属于工伤范畴且企业未能给予相应赔偿时,劳动者可依法请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