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况下,所谓的第
三方合同便呈现出其重要性。
这是因为在这个合同中,企业将自身的人力资源事务交由特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完成。
换句话说,当雇员开始在这家企业就职时,他们同企业签订的并非传统的
劳动合同;
相反地,他们需要签订的是与企业委托以外包形式进行工作管理的人力资源公司(也就是其中所涉及的第三方)所签订的
劳务合同。
因此,请您务必明确理解,这些雇员在该企业工作的身份实际上属于派遣性质,而非企业本身的永久性正式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
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