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欲对员工实施解聘,必须首先向所属工会明确告知解聘原因,其次待用人单位完成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策后,仍需将相关决定传达给员工本人。
在这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存关于通知员工的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以证实已实际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至员工个人,可能会遭遇法律风险,即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有效期无限制被延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