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约情况下,
当事人并不能任意决定离职时间。
倘若
劳动者有意终止与雇主之间的
劳动关系,应尽到事先通知的法定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约;
而对于处在
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来说,他们仅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便可顺利解除劳动合约。
然而若劳动者未能按照上述程序提前通知,擅
自离岗,则需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以弥补因自身行为对用人单位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