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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迫辞职怎么补偿

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就应该根据该员工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来决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具体来说,这个赔偿是按照该员工每个完整的服务年度(即每年)为基础,向其支付等同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且此项赔偿的上限为十二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不足一年,也可以按照一年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当企业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所给予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当前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水平时,才会将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准设为该城市当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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