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劳务合同范畴内囊括了承包合同以及承揽合同,相比之下,狭义的劳务合同仅限于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这两者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 决定合同双方在进行劳务活动过程中所需扮演的主要角色及其互相间的依赖性关系;
雇佣关系表现为指挥权和服从性的分配,然而承揽关系更多地强调合作关系的独立性;
2. 衡量收入的评判标准及支付方式;
雇佣关系主要通过以劳务产出作为薪酬计算依据来支付薪资,而承揽关系则更为注重以所取得的实际效益为基础来评估收益情况;
3. 对劳务供应方的经验背景等素质能力的明确要求存在差异。《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