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定约束力和有效性。
只要该类房屋的建设用地位于中国境内的国有土地范畴内,且已经取得了所有权证书,便可展开买卖交易。
如若相关产权证书尚未颁发到位,只需凭借现有的拆迁安置协议同样可进行房产买卖,此时签订的买卖合同时有效的。
需要明确的是,尽管如此,无证房产的购买所面临的风险要高于已获权证的同类型房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