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虚假申报工伤并非合法行为,任何单位及个人皆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积极举报。
对于此类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予以及时的调查与妥善处理,同时,我们也保证举报者的信息将得到严格的保密措施。
若虚假申报工伤情节较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会给予积极的批评教育;
然而,如果虚假申报工伤意图骗取工伤保险待遇,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有权要求其全额归还相关待遇,并且处以相当于骗取金额2倍至5倍之间的罚款处罚。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行为,那么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