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普通职场人士选择离开现有就业环境时,雇主有义务在平均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各项离职登记以及解除职工社保事务,同时必须将该员工的应得薪水全部结算完毕,这种规定并无法律明文规定具体的期限。
假如用人单位未能按规支付该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那么受雇者有权通过提起劳动仲裁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主张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拖欠的那部分金额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