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提供了15日的假期维护,然而在计算员工的带薪休息时间时仅考虑到其中的7日,这显然并非妥当的做法。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每一位职工在参与
年休假的过程中都应当享有与他们在正常工作期间类似的
工资收入待遇。
因此,若企业决定给予员工总共长达15日的
年假,那么企业就有责任支付给员工整整15日的带薪工资报酬,倘若未能做到此点,员工便有权通过沟通协商、求助于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
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
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