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享受三倍薪酬
清明节作为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拥有为期一天的休息假期。
然而,对于团体或企业在清明期间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形,将负担工人至少300%以上的日工资作为加班费,并且不得以其他方式取代之;
特别是在清明节当日,更需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工人三倍工资的补偿。
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在清明节当天的工作安排才享有三倍工资报酬,其他两天则通常采取调整工作日等措施处理。
对于在周末被安排进行劳动但又未能得到补充休息的情况,也须以提供双倍工资报酬作为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