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用人单位,您在处理员工薪资问题时务必遵守法律及相关规范,否则可能会接到来自
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
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中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
员工工资。
若恰逢
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期进行发放。
对于采用月度、每周、每日、每小时等计量方式计发工资的员工来说,他们有权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