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突然决定解雇员工时,若企业存在过失行为,应依据该员工在单位内的实际服务年限进行计算,具体方式为:
每累积满一年,将支付给员工相应月数的薪资作为补偿;
如果员工在企业中工作了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可视为一整年来计算;
至于工作时间未满半年者,应当向其提供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在此基础上,若企业采用非法的解雇手段,那么应对员工进行双倍赔偿,即按照先前所述方法,以相应倍数计算补偿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