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首先,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那么自员工在该公司
入职的第二个月份起,员工便有权向所在企业提出要求,要求其支付双倍薪资;其次,若已充分签署了书面劳动合同,则当此情况出现时,员工所应获得的离职补偿金则需要根据其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以及每个工作周期满一年的时间,以此为基础进行详细的分段计算。1.
经济补偿金的时间起点计算问题:我们通常将其界定自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式确立
雇佣关系的那一刻开始,至发生包含合并等特殊情形为止。在此过程中,无论是何种变动,若是涉及到员工过去的工作经历,均应运算入内;2.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方式:一般的情况下,待员工为企业服务满一年之后,企业需支付一个月的平均
工资用以作为经济补偿金,但如果该名员工的工资水平较高,则最多只能按照当地符合法律规定的三倍最高薪资标准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并且,这种计算方式也不能超过12年的总限额;3.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基数:工资种类繁多复杂,为此,《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明确的说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囊括了一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多种
类别。那么,我们便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济补偿金(大致数额)=工作时间/年×工资总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