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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处理好要不要继续上班

未妥善解决的工伤问题,我们建议你暂时停止工作。
在此期间,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您原先享有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您所在的机构按照固定周期进行结算支付。
针对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在其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将会暂停发放他们原先所享有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取而代之的是,这些员工将开始享受伤残待遇。
即便在评级完毕后,由于身体健康状况仍需继续治疗,他们依然有权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最新修订: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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