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参保人不幸离世,他所缴纳的
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余额可被其
直系亲属继承。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一旦因疾病或非因工作原因身故,其
遗嘱能够领取相应的
丧葬费用以及生活补贴。这些所需的资金将直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给他们的
家属。对于那些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期间失去生命的失业者,相关部门将按照当地针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嘱发放一次性的丧葬费用及生活补贴。此等所需的资金则会从
失业保险基金中予以支出。但当个人去世时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用、
工伤保险丧葬费用和失业保险丧葬费用的条件时,其遗嘱只应选择申领其中的某一类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
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
补助金和
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