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尚未在雇佣关系成立之初便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实际使用之日开始计算,若经过一个月仍未与劳动者签署合同,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自该日期算起的第二个月份开始支付双倍薪酬。
换言之,如果薪金支付超出了这个期限,即超过一年仍然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被理解为已经自动与劳动者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