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雇主不愿意同其下属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在于试图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也同样适用于劳动纠纷领域。
通常情况下,在出现劳动争议时,原告必须首当其冲地提供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的确立,之后才能够围绕着由于劳动关系而引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呈示。《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