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强调的是,任何情形下,劳动合同的终止都理应伴随着相应的补偿机制,这不仅体现在招聘市场上,更在劳动法律法规中得到了明确的规范与支持。
其次,除非员工自身存在严重的过错,导致公司方因之而作出终止合同的决定,否则,该行为必将引发赔偿责任的产生。
第三点值得注意的事项是,如若劳动合同的期限仅为一年且在期满之后不再续签,则此时公司负有的经济赔偿金额度应按照连续二个月的工资总额予以计算支付。
然而,有时候,劳资双方对于是否续签的意愿并不一致,从而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
最后,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并非每一起涉及劳动争议违法事件都会被劳动仲裁机构所受理,只有那些在本市区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雇佣的劳动者之间所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与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才会列入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的范畴之内。
至于遇到劳动争议冲突,当事人既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亦未能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实际履行时,他们可以选择向调停组织提出请求进行调解,同样地,他们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然而若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且法律未另行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