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延迟或未按约定支付
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构成
违法。
针对此类情况,若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履行劳务报酬支付义务,员工可尝试前往其所在
公司注册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此外,结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要求,劳动行政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并促使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额支付所
拖欠的
劳动报酬。
如用人单位仍未按时足额发放薪酬,他们则应按照实际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额外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比例的
赔偿金。
如果工人在投诉维权后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方案,他们亦有权向公司注册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启动正式的
劳动仲裁流程。
对于在劳动
仲裁裁决上存在异议的双方,均可向公司注册地的人
民法院
递交诉状,经由正规法律程序提出上诉。
在此需提醒各位读者,无论选择何种
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您都必须确保并留存好所有与所涉事项有关的重要
证据,例如各式薪资欠单、银行交易记录、职位证明等等,以充分保障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
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