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或夸大具体薪酬收入的现象被视为一种逃避税收义务的
违法行为,违规者将面临以下几种严厉的法律惩罚:
首先,若此类
违规行为未达到
刑事犯罪标准,相关税务机构有权追索其未尽或少缴纳的税收款项和
滞纳金,并给予不低于已纳税款的50%至5倍之间的罚款。
其次,倘若纳税人出于欺骗、掩盖等不良意图进行
虚假的税务申报,或者完全拒绝申报,且逃脱的
税费金额达到较大并占据应纳税额的10%以上,这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将会受到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附加
罚金的严惩;
若逃脱的税费金额极大并占据应纳税额的30%以上,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罚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
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
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