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
(二)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出具证明与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保存合同文本:保存已解除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