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的时间可以作为
加班的依据。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
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
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