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对工作进行选择和调整的自由。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对用人单位解除权的限制,防止其随意辞退劳动者。
(3)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其解除行为违法。此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
(4)为避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明确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并留存相关证据。
提醒:劳动者要知晓自身在试用期的解约权利,用人单位需严格按规定操作,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建议有疑问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