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1、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
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
退休年龄。
2、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中0.8%部分进个人账户;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
退休的,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