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综合工时制多少数额1小时

综合工时制多少数额1小时

1、目前实行的规定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除了此标准工时外,还存在综合工时制以及不定时工时制。
2、综合工时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才可实行。如交通、铁路等行业中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