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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满半年经济补偿给多少

文** 湖北-天门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20 09:56:40 438人阅读

工作不满半年经济补偿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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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工作年限紧密相关。工作不满半年,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若劳动者月工资过高,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补偿。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准确核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工资,严格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避免法律风险。
-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在遇到补偿问题时,可与单位沟通协商,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劳动监管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规定落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6-01-20 13: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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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相关。工作不满半年时,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例如工作5个月,就按半个月工资补偿。
(2)经济补偿所依据的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自身工作年限及工资情况,确保获得合理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严格按规定支付,避免法律风险。若对补偿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0 12:5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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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经济补偿时,先确定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若工作不满半年,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二)计算工资标准时,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三)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6-01-20 12:0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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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
2.工作不满半年,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3.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补偿。

2026-01-20 11:0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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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半年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工资为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经济补偿和工作年限挂钩。这样规定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让劳动者在失去工作时得到合理补偿。比如工作时长不同,补偿的工资数额也不同。而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能更合理反映劳动者收入水平。对于高收入劳动者,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补偿,平衡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利益。若遇到经济补偿方面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0 10:13:49 回复

  用人单位规定必须工作半年劳动者才可以辞职,该规定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以劳动者半年内辞职为由提出克扣工资也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到,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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