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款是与法律相违背的,是
违法的,属于无效的条款。
辞职是
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属于无效的条款。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