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体方面来说,劳动关系的主体很明确,一方必定是用人单位,另一方肯定是劳动者。
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就比较宽泛,像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还有法人与自然人之间都可以构成。
从管理角度看,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着较强的管理性,劳动者得遵守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等。
但在劳务关系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不存在那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再看报酬支付方式,劳动关系中的工资有着比较固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等。
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就比较灵活,是根据劳务成果等情况来确定的。
把这些方面综合起来进行判断,就能清楚地知道劳务关系到底该不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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