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明确自身权益,当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积极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双倍赔偿金的诉求。
(二)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三)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