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的变更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当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且不合理,像大幅增加通勤成本、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时,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
(2)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拒绝不合理变更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因变更不合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若工作地点变更在合理范围,如同一城区内调整且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提醒:劳动者遇到工作地点变更,要判断是否合理,合理变更应配合,不合理变更可拒绝;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应确保合理,避免不必要的补偿支出,具体案情建议咨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