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主动不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提醒:
离职时应保留用人单位关于续订合同的沟通凭证,明确续订条件是否符合约定;若对补偿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