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用人单位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主动提出、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时,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在协商解除中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意味着其有解除的主观意愿,所以要支付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损害了劳动者权益,支付补偿是合理的弥补。无过失性辞退并非劳动者自身过错,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需给予补偿。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基于自身经营等原因进行的,劳动者因此受影响,应获补偿。劳动合同终止的特定情形中,除劳动者拒绝在维持或提高条件下续订,其他情况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需支付补偿。如果大家在劳动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是否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0 09:54:01 回复
咨询我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因特定情形解除或终止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和公平原则。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各类情形,规范自身用工行为,避免因无知导致违法行为。
-在日常管理中,用人单位要做好劳动合同管理、薪酬支付、社保缴纳等工作,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当遭遇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时,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6-01-10 07:55:09 回复
咨询我
1.协商解约补偿: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过错解约补偿:要是用人单位有错,像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没及时发够工资、没依法交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劳动者签合同等,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
3.无过失辞退补偿: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新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又或者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没法履行且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要给经济补偿。
4.经济性裁员补偿:用人单位符合法定条件进行裁员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合同终止补偿: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导致合同终止,也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026-01-10 07:18:5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协商解除时,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达成一致,需支付经济补偿,体现公平原则,保障劳动者权益。
(2)因用人单位过错致劳动者解除合同,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用人单位应补偿,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义务。
(3)无过失性辞退,像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需补偿,平衡双方利益。
(4)经济性裁员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减少裁员对劳动者生活的冲击。
(5)劳动合同终止时,除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外,期满终止或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终止,用人单位也需补偿。
提醒: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却未支付的情况,可收集证据维权;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支付,避免法律风险。
2026-01-10 06:44:00 回复
咨询我
(一)协商解除时,劳动者要留存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的证据,如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等。
(二)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合同,劳动者要收集相关证据,像工资发放记录证明未足额支付报酬、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未依法缴纳社保等。
(三)遇到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要确认单位是否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四)经济性裁员时,劳动者要关注用人单位是否符合法定裁员条件。
(五)劳动合同终止情况,若符合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要及时与单位沟通补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6-01-10 06:36: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