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工资福利专题 > 恶意欠薪罪哪个部门会管辖呢,法律有哪些规定

恶意欠薪罪哪个部门会管辖呢,法律有哪些规定

恶意欠薪罪归下列部门管辖
1、一般先必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如果欠薪责任人仍然拒绝发薪且又不做出合理解释时,十日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所属地级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局县区级设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如果责令无效,移交信访局与公安局组成协调会议然后交由公安局刑侦和经侦部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