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拖欠工资跨省的情况,首先要进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该类委员会申请。
(二)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去法院起诉。起诉法院通常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当两者不一致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三)劳动者要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仲裁和诉讼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