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来索要。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负责管理公司财产与清算事务。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工资等债权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为保障权益,劳动者可按以下建议操作:
1.及时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材料,申报被拖欠的工资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
2.关注审核: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后会列入清单,要密切关注。
3.主张异议: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先要求管理人更正;若不更正,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公司破产清算时,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负责公司财产管理与清算事务。
(2)法律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工资等债权为第一顺序清偿对象。
(3)劳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申报被拖欠工资及相关补偿金。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后列入清单。
(4)若劳动者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可先要求管理人更正;若管理人不更正,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提醒:劳动者申报工资债权时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据,若对结果有异议及时按法定程序处理,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劳动者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被拖欠的工资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申报时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材料。
(二)若对管理人审核确认后列入清单的内容有异议,可先要求管理人更正。
(三)若管理人不予更正,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1.公司破产清算,被拖欠工资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负责公司财产管理和清算事务。
2.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就该还职工工资等。
3.劳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拿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申报工资和补偿金,经审核列入清单。
4.若对清单有异议,可要求管理人更正,不更正可起诉维权。
结论:
公司破产清算时,劳动者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索要拖欠工资等费用,经审核确认列入清单,有异议可要求更正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负责管理公司财产和处理清算事务。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工资等债权是第一顺序清偿项目。劳动者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向管理人申报被拖欠的工资及相关补偿金等。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后会列入清单。若劳动者对清单有不同意见,例如工资数额计算有误等,可先要求管理人更正,若管理人不更正可向法院起诉维权。公司破产时劳动者权益维护比较复杂,若遇到此类问题或对这方面法律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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