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降低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因缩小规模导致员工工资降低30%,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原工资水平。如果公司拒绝,员工可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N+1)。同时,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9 05:0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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