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仲裁审理阶段,要留意仲裁委的审理时间,若超过规定的45日审结期限(案情复杂可延长至60日)仍未审结,可适当询问进展。
(二)裁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尽量多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以加快执行进程。
(三)若一方起诉至法院,要做好应对诉讼的准备,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