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如有相关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对话,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到当地人社局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查证确有欠薪情形后,会警告您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3)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作牌和工作证(最好盖有公章)、工装、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老板签字的欠条等证据,只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事实,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仅需提前三天通知),无需用人单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