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顺延合同不算
签合同。单位不能因女员工处于哺乳期而与其
解除合同。哺乳期顺延合同意味着哺乳期结束,此前签订的
劳动合同也会终止。
如果仍需建立
劳动关系,需在哺乳期结束之后重新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
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