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清晰表达支付工资的诉求。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其权力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单位需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等待仲裁委审理裁决。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维权全程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