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
1.及时固定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如书面记录、视频资料等。
2.有工会的单位,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
3.向劳动者送达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解除原因和时间。
(二)因非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
1.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2.协商不成,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通知工会。
3.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4.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