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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依据有哪些

目前情况下,判断劳动关系的两种依据如下:
1、劳动合同为判断依据;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判事实劳动关系以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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